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物流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3-06-02 00:00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中共通辽市委员会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辽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党发〔2023〕6号)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进平台载体建设

(一)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以项目运营主体为核心,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基本建成“321”冷链物流运行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牧局、商务局

(二)打造自治区级物流枢纽。建设科尔沁区陆港型、商贸服务型自治区级物流枢纽以及霍林郭勒市生产服务型自治区级物流枢纽。

牵头单位: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信局

(三)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打造通辽市智慧化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

牵头单位:市城发集团,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大数据中心

(四)建设网络货运平台。围绕运输业务培育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推进物流业务在平台集中统一结算。

牵头单位: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二、提升专业化物流服务能力

(一)大宗商品物流。依托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奈曼旗、开鲁县、扎鲁特旗产业发展优势,培育建设以木里图工业园区、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奈曼工业园区以及开鲁生物医药开发区为核心的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

牵头单位: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奈曼旗、开鲁县、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通辽海关

(二)商贸物流。围绕日常消费品集散,主城区重点发展各类专业市场以及仓储、配送、冷链、快递、零担等商贸物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鼓励引导企业建设海外仓,促进国内国际商品流通;推进电子商务与寄递物流协同发展,引导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牵头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农牧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旅广电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旅集团,通辽海关

(三)冷链物流。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优化冷链物流布局,提升冷链物流服务产业水平;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商互联互通,提高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国际物流。推动奈曼旗、霍林郭勒市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和通辽航空口岸的可行性研究,加快推进通辽保税物流中心(B型)审批工作,全力推进国际物流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奈曼旗、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通辽海关,通辽机场公司

(五)应急物流。合理布局应急物流基础设施,满足应急所需各类物品和设施,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绿色物流。在物流集聚区、物流园区统筹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推动运输、配送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汽车;引导企业“公转铁”“散改集”,推动物流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

牵头单位:市城发集团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国网通辽供电公司,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壮大物流市场主体

(一)推进物流企业提档升级。实施国家级物流园区和A级物流企业培育行动,引导小散乱物流资源入驻物流园区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物流服务设施。提升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物流集聚区的水、电、暖、路、网等物流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根据物流空间布局规划,相关旗县建设集停车、汽配、加油、配货、住餐等功能于一体的汽车驿站式服务中心,着力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

(三)提升多式联运水平。引导企业公路、铁路、海运运输方式的紧密衔接,重点地区开展铁路物流专用通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升多式联运效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招商引资。围绕强链条、补短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鼓励与本地物流企业合资合作等方式壮大物流市场主体。

牵头单位:市区域经济合作局

配合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市直承担招商引资任务部门

四、优化物流发展环境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组建通辽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强化全市物流业发展综合、协调、统筹等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二)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设立物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保障物流数据购买、各项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三)完善物流数据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物流统计工作,分析研判全市物流发展形势,为全市物流业发展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编制《通辽市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科区沁区、霍林郭勒市、奈曼旗、开鲁县、扎鲁特旗等根据需要编制生产性物流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奈曼旗、开鲁县、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支持物流业发展优惠政策,打造物流项目建设发展的优良环境,实现以物流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加快转变。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促进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强化统筹协调,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承担任务的部门,要制定任务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分阶段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行动计划任务指标列入绩效考核,市政府按年度对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承担任务的部门,进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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