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商网络> 正文

乌兰察布市“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2022-01-18 00:00

一、规划概述

(一)规划背景

总书记强调,“要深入了解大数据发展现状和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要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提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标志着大数据战略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大数据国家战略的进一步实施。2018年4月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提出要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应用,逐步形成数据驱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2019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大数据关联产业,引导大数据上下游产业加速聚集,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格局。2020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指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5G、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推广,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应用。2021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提升数字产业化水平,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2021年9月,中共乌兰察布市委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乌兰察布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围绕“五大经济”,完善“十条产业链”,构建“五大产业集群”,建设云谷乌兰察布、通衢乌兰察布、健康乌兰察布、生态乌兰察布、绿能乌兰察布,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口岸一体化发展,着力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示范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乌兰察布的新征程。乌兰察布市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和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内蒙古获批成为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的历史机遇,依托区位、交通、电力、气候等优势,将云计算、大数据作为大力引进和重点支持的战略性产业,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促进数据与产业全面融合,创建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的北方大数据中心,建设乌兰察布面向京津冀的大数据基地,打造“草原云谷”品牌形象。

(二)规划目的

本规划以乌兰察布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为基础,对全市“十三五”期间大数据产业发展开展全面评估,分析乌兰察布市信息化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长板与短板,把握“十四五”时期的总体发展方向,描绘未来大数据产业建设的发展蓝图,提出规划期限内乌兰察布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力求通过高水平编制,使规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引领未来乌兰察布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起始年为2022年,规划截至2025年。

(四)规划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政策文件:

(1)国家及部委层面

《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

《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5〕6号)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办发〔2016〕48号)

《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42号)

《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12号)

《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关于深入开展“大数据+网上督察”工作的意见》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709号)

《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内蒙古自治区层面

《内蒙古自治区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0年)》(内政办发〔2017〕185号)

《数字内蒙古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5年)》(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8〕35号)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2018-2020)》(内政办发〔2018〕25号)

《2019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

《2020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政发〔2021〕1号)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内蒙古枢纽建设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内政发〔2021〕66号)

《内蒙古自治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行动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

《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行动方案》

(3)乌兰察布市层面

《乌兰察布市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乌政办字〔2019〕64号)

《乌兰察布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乌兰察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十三五”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将发展大数据产业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加强数字乌兰察布建设,加速推动数据中心、服务外包、大数据应用等产业协调发展。“南贵北乌·草原云谷”成为城市新名片。

1.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升级

大数据产业园区发展日趋成熟。规划建设了乌兰察布大数据产业园(益武堂产业园),面积6.5平方公里,是全市的产城融合示范区,重点承载全市数据中心、电子商务等大数据产业。为了满足数据中心同城互备地理位置要求,拓展了巴音大数据产业园、皮革城及前旗土贵山片区,乌兰察布华为云计算有限公司、苹果技术服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信息港(乌兰察布)有限公司等企业已入驻。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2320G,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到95.6万个。4G基站达到6150个。已对高铁站、飞机场、会展中心等12个重点场所进行5G信号覆盖,5G基站建设达到466个。3G/4G用户快速增长,达到222.77万户,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39.79万户。农村电信普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宽带建设方面,全市1319个行政村,基本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其中部分偏远地区行政村未覆盖。4G建设方面,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8.86%。建成集宁-北京点对点专用大容量光缆。光缆传输系统两条路由形成环路、互为备份,具备提供点对点网络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网络延时,传输时延降到5ms以下,大幅提升面向京津地区用户的服务质量。IPv6逐步推进。政务云、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完成IPv6部署工作,三大运营商完成IPv6改造,实现市出口路由器及核心交换机IPv6升级。市县两级电子政务网的IPv6升级改造工作正在开展。

2.产业聚集效应逐步显现

数据中心加速集聚。乌兰察布华为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信息港(乌兰察布)有限公司、苹果技术服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亚信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同舟汇通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披云(乌兰察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万国浩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分公司、快手智能云(乌兰察布)科技有限公司等10个数据中心企业纷纷落地乌兰察布市,总投资规模约492亿元,服务器签约规模约190万台,已累计完成投资额约82.5亿元。服务外包产业初见成效。乌兰察布市盛唐德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河北博岳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大数据服务外包企业入驻我市,签约坐席规模达到1万席,重点承接电话营销、服务热线、银行保险类单据打印、建筑模型信息应用与咨询、人脸识别和无人驾驶数据标注、短视频制作等业务。大数据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延伸。内蒙古同方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器生产制造项目已建成2条生产线并已投运;中弘紫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蓝光光盘生产线及存储项目已投入运营;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生态示范基地已投入运营。“双创”建设初具规模。乐业空间在孵企业已超过40家。乌兰察布创新中心实施“人工智能+创新示范”项目,现入驻孵化企业29家。

3.智慧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民生服务范围不断延伸。已在医疗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启动并完成了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先后建成全市卫生信息化平台、教育信息网三通工程、大数据精准扶贫平台等民生领域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了民生服务质量。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以集宁区为试点示范,依托华为云计算中心,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先后启动建设的平安城市、智慧城管、智慧公交等十个模块已见雏形,逐渐构筑起了智慧城市运行框架。数字乡村建设初显成效。推广 “为村”项目,通过发布各种惠民富农信息、供求信息、种植养殖技术、商品买卖信息、推广村庄宣传等,为农村致富提供了加快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有效推动乌兰察布市乡村信息化建设。全市已有超1300余个村庄及社区加入“为村”,超过74784名村民完成实名认证。

4.数字政府效能不断提升

电子政务网络运行良好。全市已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市直单位73个、旗县政府及科局646个、社区221个。政务云建设稳步推进。依托华为云数据中心,已完成政务云中心建设,实现对全市信息应用系统基础资源的统一审批、评审、管理和维护。已累计完成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等65家单位共计164个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开通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已收集全市45个部门的各类政务资源数据351万条。积极应对疫情变化,大力发展政务服务线上办理,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研发“预约办事”功能。对35个市直单位653条政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市本级共确认政务服务事项568项,网上可办率已达51.9%。积极推进呼包鄂乌“异地可办,四城通办”服务,已梳理出四地“互办互认”事项16项。

5.数据资源整合初见成效

数据资源目录初步编制。全市初步构建了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完成了数据资源表单的主题分类、数据资源代码编写,以及全市“信息资源代码”规则制定工作,梳理市直单位50余家,整理数据资源表单共计494张。数据汇聚初具规模。开展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信息、房屋建筑物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初步完成基础类数据采集与存储,汇聚数据总量约1013万条。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以“智慧城市”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动数据共享交换。“智慧城市”涉及52家单位,其中10家单位21个系统管理权限在市本级,正在逐步对接中。数据开放初见雏形。积极统筹开展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公积金、社保、医保、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的部分公共信息资源由各部门自行开放。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启动建设,承载全市开放的公共信息,并初步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机制。

6.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增强

市委网信办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监测全市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引导力显著提升,网络违法信息监控能力、网络阵地管控能力、网络溯源打击能力不断提高,网络秩序规范有序。

(二)存在问题

乌兰察布市在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与短板,具体表现为:

1.基础设施待完善,长效发展欠支撑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滞后。电子政务外网设备部分老化,出口带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网络运维质量待提升,现有旗县政府及科局累计642个VPN接入点,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外网专线接入率。政务云发展待提升。各单位系统仍有部分布署于自建或者租赁机房,信息系统整体上“云”需进一步推动。对政务云本身监管如按需分配、动态扩展、智能管理等仍需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发展受资源约束。受限于水资源缺乏和能耗政策限制等原因,水资源和电力资源成为数据中心建设的制约因素,影响数据中心规模化发展。

2.数字产业基础弱,转型动能待释放

数字化程度需加快提升。农牧业、工业、服务业与信息化结合仍然有限,受限于资金、人才等因素,各产业的数字化改造积极性不高,智能化升级改造尚未完全铺开。数字产业发展链条需延伸。数据中心产业链条不完备,虽然发展规模显著,但基于数据中心的上下游产业链薄弱,在服务器设备生产制造、配套生产、运维服务、安全测试评估等产业链环节存在短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动力不足,全市服务外包产业仍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小、利润不高,人员流失大,服务外包类型单一(以呼叫外包为主)。大数据关联企业较少,缺少基于核心企业(数据治理、数据灾备等)的产业链条塑造,无法有效推动全市数字产业化发展。

3.数据应用待丰富,应用创新需打造

大数据应用领域智慧化不足。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存在多系统多平台建设,未形成“大平台”的有效整合。基于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数据应用,仍以收集、存储、统计为主,缺少预警预测、趋势研判等深度分析,在精细化、智能化、现代化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各部门应用系统的数据共享存在制约,对跨部门数据应用的支撑能力不足,以大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新应用尚未形成。大数据应用创新程度不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发达城市中各行业领域已逐步渗透,乌兰察布市大数据应用与新技术结合的创新程度仍然不高。

4.数据资源缺共享,开放交易需推进

数据资源采集汇聚不充分。基础库数据不完整,数据资源总量较低,未建立社会大数据采集渠道,水、电、气等公共事业单位的数据仍然缺失。数据共享实时性不高。全市数据共享交换的使用频率不高(主要使用单位为政务服务局、公安局等),仅有4家局委办采用接口方式开展数据对接,数据对接实时性较低。数据治理能力弱。全市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信息、房屋建筑物五大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较低,数据来源较为单一,需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及覆盖面。数据资源开放和交易需要推进。全市大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起步较晚,大数据交易平台未建设,未能充分释放大数据红利。

5.网络安全防护弱,监管能力仍不足

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不足。党政机关开展等级保护实施不足10%,关键基础设施防护能力普遍偏弱。网络安全监管信息化保障薄弱。仅在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安全防护部署了边界防护设备,安全防护能力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数据安全监管技术手段不完善。未建立数据安全防护体系,缺少元数据管理、数据加密、数据隔离、防泄漏、追踪溯源等数据安全防护措施,数据流动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网络舆情监测手段单一。现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互联网内容监测手段多样性不足,监测预警能力和指挥能力有待提升。

6.统筹赋能不充分,体制机制需完善

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缺少统筹。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仍处于整合、优化的过程中,信息化项目的职责划分、工程建设、监督、考核、评价等管理机制未完全厘清,对于财政资金的集约建设和大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需进一步完善。大数据人才短缺。全市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有待进一步提升,科研型、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缺乏。部分领域如服务外包人才流动率较高等,需要及时补充人才支撑业务发展。资金投入来源方式单一。大数据相关产业在服务民生,社会治理等方面资金投入有限,资金筹措渠道单一,主要依靠财政投入转换。市场活力未充分激发,以“政府引导,企业投资”的建设模式未形成典型示范。

三、“十四五”形势研判

(一)新机遇:数字时代重塑发展格局

当前,以大数据为主导的信息化浪潮正成为全球范围内一场新的技术革命,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将深刻影响社会分工协作的组织模式,促进生产组织方式的集约和创新。大数据推动社会生产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显著提升经济运行水平和效率。大数据持续激发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催生新业态,已成为互联网等新兴领域促进业务创新增值、提升企业核心价值的重要驱动力。推动大数据快速发展,塑造数据资源新要素,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二)新方向:国家战略引领产业发展

在全球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大数据已成为国家和地区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正引领新一轮科技创新。国家陆续出台新基建、“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等信息化相关文件,政策布局日趋完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为提升城市经济社会的综合竞争力提供了新历史机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数字内蒙古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大数据发展相关政策文件更加明确了大数据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作用。

(三)新变革:数字经济提升产业能级

总书记指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是各国面临的共同任务”“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数字经济发展将有助于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业态布局,推动传统制造业、能源化工、软件及技术服务业、旅游业、服务业、农牧业等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的形成,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提升城市能级和影响力。乌兰察布市应牢牢把握大数据作为产业发展的新方向、驱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和战略资源,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实现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

(四)新突破:数字技术创新发展路径

以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以深度学习、数学建模、数据挖掘、异质网络挖掘等面向人工智能的大数据算法大量涌现,技术融合步伐飞速发展,数据算力已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新一代数字技术将重塑城市的科学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的理念、流程和模式,极大提升各行各业的数据分析能力,为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有效手段,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五)新挑战:数字安全保障有序推进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数字安全带来重大挑战,尤其我国当前面临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不足、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欠缺、专业安全人才匮乏等现状,数字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我国加快国家网络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继发布实施,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关键设备安全检测等重要制度不断健全。区块链技术、IPv6、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领域安全发展目标和要求更为明确,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安全监测、防护、应急提供了规范指南。

四、“十四五”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产业培育、创新融合、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主线,着力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据资源体系,促进产业数字化深度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化创新发展,打造集群化“数网”体系、多元化“数链”体系、全景式“数脑”体系。不断深化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为建设云谷乌兰察布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超前布局。把握大数据产业发展趋势,以内蒙古获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坚持前瞻布局,超前配置资源,选择最有基础和条件的核心领域重点突破,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发展态势。

坚持数据驱动。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完善全市数据资源体系,实现数据资源在各机构、部门的共享和信息资源的整合、融合,促进数据流动,发挥数据价值,释放数据红利,实现数据资产最大化。

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大数据在善政、兴业、惠民中的基础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在行业需求高、发展基础好的农牧业、工业、旅游、物流等领域开展试点先行。着力解决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突出需求导向,注重建设成效。

坚持特色发展。做大马铃薯、燕麦、冷凉蔬菜、肉牛、肉羊、乳业等特色农牧业,做优铁合金、电石、石墨烯、氟化工等特色工业,做强旅游、物流、电商、会展、康养等特色服务业,加快产业数字化深度融合。围绕数据中心上下游产业链、服务外包、网络安全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化创新发展。

坚持能耗严控。把好数据中心项目的准入关,严格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战略,全面强化能耗预算管理,引导数据中心企业规范、有序、合理用能。推动数据中心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用能结构。力争PUE值达到1.2以下,鼓励数据中心行业提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坚持安全可控。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和发展双轮驱动。建立健全乌兰察布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采集与应用安全防护。

坚持政企联动。发挥乌兰察布市各级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坚持市场在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建设模式,打造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用的新格局。

(三)发展定位

国家北方算力网络枢纽重要节点。依托乌兰察布市区位、气候、交通、电价和双回路专用光缆等竞争优势,以数据中心为核心,深化数据中心空间布局,构筑辐射内蒙古、京津冀乃至华北的数据中心集聚地。以数据为纽带,东延西拓,南延北展,提供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算力服务,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内蒙古枢纽数据中心集群的重要节点,为“东数西算”工程提供有力支撑。

呼包鄂乌智慧城市群发展支撑点。发挥我市优势,依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融合、业务协同,变“联网”物理融合为“融数”化学融合,加强跨市协同联动与特色发展的有机结合,以数字化支撑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强化跨区域服务模式,加强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服务外包等资源的异地调配能力。对齐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捷共享、产业发展协同创新、城市治理联动共管,为呼包鄂乌智慧城市群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集聚区。以数据中心为核心延伸大数据上下游产业链,在智能制造、数据存储、服务外包等领域打造大数据产业特色发展的标杆效应。大力发展服务器制造及配套产业,形成稳定量化的生产输出,构建功能完备、智能高效、服务华北的生产链条。大力完善服务外包基地建设,以金融、制造业、政务服务等高端服务外包为引领,打造区域级服务外包的特色示范。

数字丝绸之路战略枢纽的发展区。围绕数字经济赋能“一带一路”的重大机遇,积极发展大数据、云计算、数据存储、算力等跨国业务和项目,提升数字服务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大力夯实数据灾备基地建设,以“把世界存在乌兰察布”为愿景,打造具有全国有影响力的蓝光存储产业园。同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创新跨境电商数字化监管方式。

(四)发展目标

以做强大数据及相关产业为发展目标,建成自治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以产业培育、创新融合、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主线,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和集约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算力服务能力,建设“呼包鄂乌”数字枢纽节点。进一步完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以数据中心、智能制造、灾备、服务外包等产业为引领,培育智慧农牧业、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等大数据特色应用,推动北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强化“草原云谷”品牌形象。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内蒙古地区一流大数据产业标杆城市。

数字基础设施全区领先。点对点双回路专用光缆覆盖范围进一步延伸,数据传输能力持续优化提升。绿色数据中心规模、数字计算能力和服务能力达到全区领先。5G建设实现全市城区、各乡镇深度覆盖,建成5G基站3000个。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基本形成。

大数据产业能级提升。数据中心投资规模约600亿,可承载服务器规模达300万台,实现产值约426亿元。以数据中心为核心的产业链逐步完善,在大数据装备制造、数据存储、数据加工处理等领域打造多家龙头企业,服务外包由劳动密集型外包向技术服务型外包转型,高端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占比60%以上,大力培养新个体经济、共享经济等数字产业新业态。

数字生态初步构建。公共设施基本满足需求,配套关联设施有效配置,信息安全保障不断增强。支持政策形成体系,人才支撑形成基础,创新活力显著提升,逐步形成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的创新、开放、健康、安全的良好生态。

展望2035年,全市数字基础设施类型多样、覆盖全面、应用广泛,全面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数据中心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东数西算的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大数据产业取得丰硕成果,数据算力服务、服务外包服务的规模和效益位于全区前列,国内和国际影响力日益彰显。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更加安全,支撑载体更加全面,配套政策更加完善,对外交流和合作更加频繁,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建设良好。

五、重点任务

(一)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构建产业发展新底座

1.加快提升信息基础设施

基础网络升级。全面提升全市基础网络设施服务能力,扩容升级骨干网和本地城域传输网络,提升互联网出口带宽至3200G,打造面向呼包鄂、京津冀地区的区域通信网络枢纽。加快“光网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千兆光纤网络的普及,建成覆盖城乡的高速光纤宽带网络,逐步实现千兆光纤到企入户。全面提升IPv6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推动卫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1:光纤网络升级项目

   

深化“光网城市”建设,优化全市光纤宽带网络,提高网络骨干带宽,持续提升全市宽带接入速率和户均带宽水平。推进千兆宽带入户示范,优先在中心城区、学校、医院、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部署千兆宽带接入网络,并逐步拓展覆盖范围。到2025年,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3200G,争取升级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节点城市。

   

完善乌兰察布-北京光缆双路由。基于光缆双路由基础资源,逐步推进前旗、兴和县等区域光缆建设,为旗县数据中心建设提供路由基础,为大数据产业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通信保障。

专栏2:乌兰察布-北京光缆双路由增补项目

   

开展从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到前旗、兴和县等区域光缆铺设,确保传输能力、安全稳定性、传输时延位于行业领先水平。到2025年,依据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完成双路由增补工程建设。

   

开展5G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推动集宁区、丰镇市、察右前旗率先开展5G网络建设,实现主城区、旗县城关镇、旅游景区5G全覆盖,以行业应用需求为切入点,加快在餐饮、酒店、医疗、购物、教学、文旅、交通等场所5G终端设备部署。

专栏3:5G建设项目

   

5G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全市各通信运营商5G站址及配套设施需求,开展5G建设。优先推进全市重点区域的5G基站部署,逐步推进旗县乡镇5G网络覆盖。到2025年底,实现中心城区、重点乡镇、重点工业园区、旅游景点、高校等热点区域5G普遍覆盖,完成5G基站建设3000个。

   

提升农村电信普遍服务。支持宽带网络向农村牧区偏远末梢地区延伸,改善网络基础设施条件,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快沿边沿线网络设施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共建共享,推动沿边沿线网络信号全覆盖。行政嘎查村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4G信号覆盖率100%,沿公路主要干道沿线4G覆盖率达到100%。

专栏4:农村电信普遍服务升级项目

   

农村电信普遍服务升级项目。持续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推动农村光纤宽带提速升级,实现4G网络全覆盖,逐步开展农村及牧区5G网络建设。到2023年,实现全市行政村宽带普遍提速,实现全市1319个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

   

政务外网改造。按照全市统筹设计建设的原则,对全市各旗县市区进行政务外网统一改造。对市级核心网络安全设备及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汇聚设备进行升级替换,实现互联网与电子政务外网汇集市本级层面统一出口,提升旗县电子政务外网“两网合一”后的承载能力。大力推动旗县各单位电子政务外网使用范围,使其业务均在电子政务外网上承载。

专栏5:政务外网改造项目

   

统一市县两级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升级旗县政务外网纵向网络带宽至两条1GE,市本级核心网至三家运营商互联网出口各扩容1GE。完善县级城域网网络结构,形成双冗余网络,并提升网络接入能力,安全能力达到等保2.0要求。升级改造市级政务外网上联自治区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区域,强化市级主要政务服务平台支撑部门的城域网边界安全防护以及网络接入能力。建立统一的市、县两级网络运维管理平台,管理、监控市本级和旗县市区所有现网设备,提高网络维护考核能力并缩短网络故障处理时间。到2023年,完成政务外网改造项目。

   

统筹推进政务云一体化。依托现有政务云平台,推动已建未上云政务信息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新建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统一部署于政务云。建立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推动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动态实时监控和集中运维管理,实现政务云资源的有效调度和精准分配,提升政务云资源利用率。

专栏6:政务云一体化项目

   

按照“应上尽上,集中管理”的原则,加快推动已建未上云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迁移。建设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通过资源监控,集中调配等手段,优化政务云资源配置,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市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全部上云。完成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建设。

   

构建泛在互联的感知体系。统筹各部门物联感知设备建设需求,重点聚焦生态环保、市政设施、公共安全、交通物流等领域,构建全面、泛在的城市物联感知体系。推进各部门物联感知数据的共享共用与杆体、链路、电力、消防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集中使用,最大程度实现设备复用。推进智慧灯杆、智慧井盖、智慧厂矿、智慧交通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应用,充分NB-IoT、Lora等技术,建立物联网典型示范场景。

专栏7:物联感知设备部署项目

   

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加快部署泛在物联感知设备及基站部署,推进在公共安全、水资源、城市管理、大气监控、危化品管理等重点领域物联感知的载体布局。

   

2.重点推进应用基础设施

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以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为核心,以察哈尔右翼前旗、兴和县为支撑,打造“一核心,两支撑”的数据中心空间布局。推动已签约数据中心按照目标计划落地投产,加强与各省市合作,积极引进知名数据中心企业入驻。坚持集中布局、规模适度、绿色集约的原则,发挥现有大型数据中心资源的集群效应,整合改造效率低、能耗高的数据中心,广泛部署绿色智能服务器等新型IT设备,承接“东数西算”工程中离线分析和存储备份等算力需求。推进液冷、风冷排热、盘管换热、余热利用等技术在数据中心建设中的应用,优化数据中心的智能化能源管理和热场管理。推动数据中心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用能结构,提升风电、光伏等新型能源在数据中心供电中所占的比例。

专栏8:绿色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围绕“一核心,两支撑”的数据中心空间布局,加快华为(三期、四期)、阿里巴巴(二期)、苹果、优刻得、快手等大型数据中心项目建成投产。到2025年,完成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中心可承载服务器规模达300万台。

   

强化能耗双控管理。加强数据中心水电资源使用规范,严控审批流程,全面推行能耗预算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大力发展数据中心节水技术,加快提升生产工业废水的有效利用,促进二次循环利用,探索基于地表水、中水供给的数据中心用水新方式。坚持绿色低碳,支持清洁能源应用,全面提高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数据中心的供电能耗管理,按照杜绝存量、规划推进的原则,削减能耗存量,管控用电总量,推动供电能耗的有效监管。

完善数据中心配套建设。基于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集宁区、察哈尔右翼前旗和兴和县,加快完善区域内数据中心配套措施,重点加强数据中心水电配套建设。积极规划产业园区及旗县区域变电站布局,落实用电需求。推进卓资山隆盛水库引水项目,实施岱海应急补水工程,确保数据中心供水充足。

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的改革部署,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底板、一个平台、一套数据,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统筹实现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系统,为实现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和自适应的智慧型规划提供信息化支撑,有效提升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积极布局创新基础设施

开展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新型应用场景覆盖。探索建设集大规模异构复杂网络仿真、多维度场景安全测试评估、安全研究、效能评估、应急演练为一体的网络安全靶场,模拟仿真真实网络空间攻防作战的战场环境,提升网络攻防作战能力。

专栏9:创新试验基础设施项目

   

网络安全靶场项目。搭建乌兰察布市网络安全靶场,通过虚拟环境与真实设备相结合,模拟仿真真实网络空间攻防作战环境,针对网络空间安全面临的安全威胁开展预演,提升网络攻防作战能力。到2025年,完成靶场内军队、公安、教育、企业、个人等多场景引入,可视化呈现城市各类网络、政府企业网络遭受网络攻击之后的攻防分析和仿真测试。实现多维度的网络拉锯式攻防演练和战法的形成、提炼、推演和评估,为呼包鄂乌区域提供多维度安全靶场服务。

   

(二)聚焦数字主导产业,打造数字产业新能级

1.加快延伸大数据产业链

依托数据中心规模优势,以数据中心为核心构建大数据产业链,吸引上下游企业落地我市。在产业链上游,重点围绕设备制造(服务器、机架设备等)、设备配套(柴发、配电制冷等)大力发展,以补链做大上游产业;在产业链下游,重点聚焦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处理等产业,以强链做强下游,逐步形成“以数据中心为核心,上下游企业相互促进”的完备产业链条。

积极培育数字装备制造产业链。围绕大数据核心业态,引进一批数据中心设备生产企业,发展高性能服务器、光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大数据硬件产品制造,支持通信光缆、机房机架等数据中心相关配套设备制造,拓展数据中心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等相关产业。推进集成电路、物联网传感器等产品生产。加快推动配套电子元器件产业集聚发展。

专栏10:北方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

   

乌兰察布同方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生产大数据产业所需的服务器及各类终端等系列产品。到2025年,建设3条全自动高端装备服务器生产线,打造国内领先的自动化生产线服务。

   

大力拓展数字存储产业。建设乌兰察布大数据灾备中心基地,加快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高并发数据存储等产业发展。发挥乌兰察布数据中心规模优势,以蓝光存储为发展着力点,面向呼包鄂、京津冀、华北区域提供数据存储、容灾备份服务,打造全国最大的蓝光存储产业园和自主可控的大数据灾备中心基地。

专栏11:大数据灾备中心基地项目

   

围绕蓝光存储领域,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两条蓝光生产线,建设乌兰察布市大数据灾备中心基地。到2025年,蓝光存储量达200PB,年生产800万张蓝光盘片。

   

积极发展数据加工处理产业。建设乌兰察布市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引进培育数据清洗、分析、挖掘、可视化、应用服务等大数据企业。推进数据挖掘、机器学习、自然语言识别等新型数据挖掘技术产业化,开展消费者行为分析、企业行为分析、精准营销等数据应用服务。探索大数据试验场建设,培育异地分布联合计算能力、数据流计算能力和领域专用软硬件协同计算能力。

专栏12:大数据加工处理项目

   

开展乌兰察布市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建设,在政务服务等多领域,加快提升海量数据的加工处理能力,全面提高数据的存储质量。利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NLP等技术手段,为各行业的指挥决策、预测预警、行为分析、精准营销提供解决方案。到2025年,实现面向呼包鄂、华北区域的数据加工清洗服务。

   

2.持续丰富服务外包产业

基于现有呼叫服务外包业务(属于业务流程外包范畴),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优化服务外包市场结构。发展壮大北方大数据服务外包基地,开展金融服务外包、制造业服务外包、政务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外包,逐步形成由劳动密集型外包向技术型外包的转变。强化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外包产业的结合,以人工智能机器人代替传统人力,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工作效率。积极引进一批优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拓展蒙古、俄罗斯等市场的离岸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软件外包等服务。

专栏13:大数据服务外包基地项目

   

以集宁区为主,商都县为辅,构建“集宁+商都”主辅协同的全市服务外包产业空间布局。基于现有呼叫中心的服务外包,重点引进从事金融业、制造业、BIM、GIS、VR、文创等多元化服务外包类型企业。完善服务外包配套设施(包含职场建设、办公桌椅、电脑、餐饮、员工宿舍等)。到2025年,全市高端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占比60%以上。

   

3.积极推动网络安全产业

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园。以数据安全创新基地为载体,培育一批本地化网络安全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运维、检测认证和安全培训企业。面向内蒙古和北京,加强区域协同,积极引进网络设备、检验认证、运维服务等业务落户乌兰察布,支撑优势区域安全建设。

建设网络安全试验室。支持政府、企业、科研院校联合攻关,形成“政、学、研”一体化发展,提供行业领先的网络安全集成环境和评估能力。

建设网络安全服务基地。聚集网络安全培训服务、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网络安全集成服务三大服务,打造面向内蒙古、辐射华北的网络安全服务示范基地。

专栏14:数据安全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园。以数据安全龙头企业为核心,孵化培育一批专注核心主营业务、成长质量高、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安全企业群体,引导安全企业在网络安全技术咨询、服务运维、检测认证、安全培训等领域做精做专。面向内蒙古和北京,积极引进网络设备、检验认证、运维支撑等业务落地,鼓励企业在乌兰察布市设立分公司,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产业园载体日益丰富,引入多家网络安全企业。

建设网络安全实验室。推进网络安全骨干企业与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协同机制,合作共建网络安全实验室,协助主管机关规范和加强计算机安全保护工作,提高网络用户安全意识,提供计算机安全咨询、安全技术等服务。到2023年,初步完成网络安全实验室建设。

建设网络安全服务基地。依托网络安全产业园,开展网络安全三大服务。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服务,重点开展网络安全标准培训、网络安全定制化培训、涉外网络安全培训以及网络安全职业认证培训(如CISP、CISSP、Security+)等,不断提升乌兰察布在网络安全培训领域的能力和特色。开展网络安全运维服务,聚焦电子政务、大数据、工业控制等行业与领域,发展网络安全巡检、网络安全加固、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等运维服务。开展网络安全集成服务,鼓励本地网络安全企业积极申报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面向政企、教育、医疗、金融、公检法司等行业客户,提供网络安全全过程服务。到2023年,网络安全培训服务、安全运维服务和集成服务初具雏形,提供面向本地化的安全服务。到2025年,网络安全三大服务日益完善,提供面向呼包鄂、辐射京津冀区域的全方位安全服务。

   

4.培育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

探索建设数字新生态示范区。探索大数据新生态示范区建设,以市场为主体,政府引领,联动数字化重点企业、高校、园区和商圈商家,共同探索“数字新生态”。推进数字公园、绿轴建设,探索建立数字新生态示范区,打造开放融合共生的创新生态。通过构建 “数字新生态”应用场景,释放场景需求,通过重点项目牵引,培育新兴业态,提升转型整体能级。

加快推进平台经济。着力发挥互联网平台对传统产业的赋能和效益倍增作用,打造区域平台经济,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开展重大工程布局,积极引导传统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平台生态,提供信息匹配、交易服务和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以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为抓手,发挥已建平台作用,为中小规模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支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实施“净菜进京行动”,推动蔬菜产业精深加工,让乌兰察布的绿色食材端上北京市民的餐桌。大力发展“网上菜市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模式新业态,指导企业创新开展“社区代购+集中配送”“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

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着力激发各类个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直播主业等多种形式发展格局。支持线上微经济、短视频平台、多样化社交等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创新方式。

培育发展共享经济。基于,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已有共享出行、共享租住、共享自习室等新业态,加大共享经济培育力度平台,充分挖掘闲置存量资源的应用潜力。鼓励企业公有云资源共享,引导企业将生产流程等向云上迁移,提高云资源利用率。

专栏15:乌兰察布互联网营销产业孵化项目

   

建设乌兰察布互联网营销产业孵化基地,构建直播间(实训室、直播厅、VIP)、选品区(当地产品、异地产品)、异地商超(主要以异地产品为主)、培训中心(培训直播助农主播)、物流中心(协调供应链企业发货)、客服中心(以声讯、邮件等提供服务)六大功能布局。以农副畜牧为主打特色,借助直播的热点效应,发挥直播助农示范联动作用,带动全市农副畜牧产品的销量增长和品牌推广,打造数字产业发展新模式。

   

(三)建设数字农牧业示范,催生农牧业发展新动能

1.推动农牧业生产数字化

加快农牧业数字化基础建设。围绕马铃薯、燕麦、冷凉蔬菜、肉牛、肉羊、乳业六大农牧产业,开展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智能化新型农机具、养殖配套设施设备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普及地面观测、遥感、实时监控等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马铃薯、燕麦、鲜奶等特色农畜产品收获后处理、初加工等生产关键环节传感器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推广农牧业物联网示范应用。以前旗阿菲金奶牛管理系统为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标杆,加快普及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农业环境监测方式。加快奶牛、肉羊、肉牛、生猪智慧化牧场(养殖场)建设,进行牧场管理软件和自动化配套设备的综合开发提升应用,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带动区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2.建立农牧业管理数字化

完善特色农畜产品溯源体系。以马铃薯、燕麦、冷凉蔬菜、肉牛、肉羊、乳业六大农牧产业为重点,围绕特色农产品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消费者的全链条可追溯,建设乌兰察布市特色农畜产品数字追溯管理平台,为各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执法机构以及生产经营者、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可追溯信息化服务,实现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风险可预警、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的智慧监管。

3.拓展农牧业信息综合服务

优化农牧业科技信息服务。依托乌兰察布市农牧局门户网站推动各类信息服务资源向农村下沉。大力吸纳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能手加入平台专家队伍。全面完成市、旗县、苏木、嘎查多级网格化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信息服务“三农”的能力。

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依托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等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丰富“线上+线下”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打造线上授课答疑、线下田间指导活动相结合的农民培训直通车,助力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

4.培育农牧业数字化新业态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农村各类数据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和分析研判,为乡村振兴决策提供依据。建立以乌兰察布市数字马铃薯平台为示范的农牧业金融平台,为全产业提供投融资、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推动数字化与农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兴业态,促进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产业功能互补,实现由传统经济型农牧业向乡村共享经济的蜕变,推动资源全域化整合、全链条增值。鼓励农牧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搭建产销衔接服务渠道,实现农畜产品从基地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

专栏16:智慧农牧业项目

   

特色农畜产品全产业链追溯体系项目。选取本土优势农牧产品,运用物联网、区块链及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乌兰察布市特色农畜产品数字追溯管理平台,全力打造本土品牌。实现农畜产品的种植养殖、收获加工、仓储物流、消费终端、查询验证等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无缝监管,实现辖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品全部纳入市级特色农畜产品数字追溯管理平台。

数字马铃薯项目。建成乌兰察布市数字马铃薯平台,实现马铃薯农资集采、选品种植、产出交易、储藏物流、金融服务等服务在线化。打造马铃薯产业数字化金融服务新模式,引进多家规模以上马铃薯精深加工企业。

冷凉蔬菜智能化项目。深化察右中旗红胡萝卜等冷凉蔬菜种植基地数字化建设,完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系列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格局。延长红胡萝卜产业链,加快建设智能保鲜气调仓储库和汁、素、干深加工生产线。到2023年,将红胡萝卜纳入特色农畜产品溯源体系,“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基本成熟,扶持和培育红胡萝卜清洗、精深加工企业5家以上。到2025年,在全市每个冷凉蔬菜重点生产旗县至少有1处蔬菜种植基地实现智能化管控,形成连片规模绿色有机产业。

奶牛智慧化牧场建设项目。以凉城海高牧业等大型奶牛养殖企业为重点,提高奶牛信息化系统、精准饲喂、质量追溯等方面的规范应用,推进牧场自动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突出工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工业发展新效能

1.推动智能制造转型发展

以建设内蒙古同方科技先进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为契机,重点发展服务器智能制造,延伸“从云到端”上下游产业链。推进工业机器人向中高端迈进,培育重点领域机器人应用系统集成商及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在新型化工、清洁能源、农畜产品加工、冶金等优势行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加快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深度集成应用,扩大工业传感器、射频识别、光通信器件等数据采集设备的部署和应用范围,提升工业装备的数控占比和智能化水平,推进生产全过程智能化。

专栏17:装备制造业数字化升级项目

   

围绕服务器、机器人、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应用范围。鼓励骨干企业筹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关键共性技术和转化应用研究。

   

2.加快工业互联网部署

重点围绕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培育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建设工业互联网企业外网,建设一批基于5G、窄带物联网(NB-IoT)、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虚拟化(NFV)等新技术的测试床;支持企业改造现有内网,积极部署时间敏感网络(TSN)交换机、工业互联网网关、低功耗工业无线网络等新技术关键设备。大力推广工业云建设,加快“企业登云”进程,为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关键平台支撑。加快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鼓励云化软件工具应用,汇聚并搭建中小企业资源库与需求池,开展供需对接、软件租赁、能力开放、众包众创、云制造等创新型应用。积极争取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逐步形成面向工业的标识注册、解析、查询、搜索、备案、认证等服务能力。

专栏18: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

   

推进企业内部机器联网、业务联网、服务联网的集成,加快企业内部信息化系统的综合集成和云化改造迁移,鼓励工业企业和信息化企业合作。基于已有工业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乌兰察布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接入上云。依托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丰镇氟化学工业园区等特色产业园区,提供区域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软件资源、数据托管、在线检测设备规模接入、供应链体系等区域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上云企业数量超过800家,争取开展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试点建设。

   

3.深化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推动企业生产数字化改造。贯彻落实“上云用数赋智计划”,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分层次、多维度大力推进现有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着重支持企业广泛应用传感器、数控装置及控制系统,加快铁合金、电石等传统行业炉前“机器换人”步伐,发展数字化控制、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等先进制造能力。

提升企业管理数字化水平。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推广应用工作,推动重点行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积极构建企业登云发展服务体系。

专栏19: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

   

智慧园区项目。面向全市现有工业园区,实现覆盖行业安全、设备、能源、危废管理等企业生产运营数字化协同,赋能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工控系统应用示范项目。依托自治区工信厅工业信息安全多级联防系统,在我市范围内选取化工、冶金、电力、新材料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且具有大型工业控制系统的规模以上企业,分阶段逐步纳入该系统,做到实时主动监控,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不断提升我市工控安全防控能力。

   

4.拓展绿色能源供服体系

依托乌兰察布风能和光伏优势,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拓宽新能源应用场景。加快引进数字能源科技企业,形成以绿色能源装备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和北京清洁能源的输出基地,畅通清洁能源输送市场和通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进大规模储能技术研究,探索虚拟电厂、电网侧储能和绿色电力直供等新模式,促进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专栏20:“大数据+清洁能源”项目

   

培育壮大清洁能源基地。依托建设的“乌兰察布—北京”清洁能源通道,带动新增风电、光伏、氢能等能源新兴产业,推进能源智慧化发展。实施“气化乌兰察布工程”加快天然气加工及输出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到2025年,构建以“特高压电网+智能电网+清洁能源”为特征的能源互联网,节能效果达40%以上。

推进传统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利用智能化装备和绿色开采技术,加大数字配煤洗选加工力度。推动先进储能、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探索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地热能供暖制冷等分布式能源工程,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完成全市电力设施智能化改造,实现电网和通信网深度融合。

   

(五)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服务发展新路径

1.加快推进大数据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

加强大数据在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应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发展,全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增长高地。加快智慧物流园区的建设。建立智能物流服务平台,深化跨园区、跨区域的物流信息共享,推动冷链物流和跨境物流业务的发展,提升现代物流运作效率。加快数字陆路交通建设,推动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腹地智慧化建设,重点依托七苏木中欧班列物流枢纽等基地,打造数字中欧班列,实现运输单证电子化,把物流信息的联通延伸到贸易信息的联通。

专栏21:智慧物流项目

   

建设物流园区智慧管理系统。依托机场临空产业园、乌兰察布(兴和)综合物流产业园区、七苏木国际物流园区、北方陆港国际物流中心、北方家居产业园区、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六个物流园区,建立物流园区智慧管理系统,完善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等模块建设,形成从货物的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在库管理、物流配送、运输的全过程智能化管理。

建设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加快全市智能物流服务平台的建设,整合和共享各物流园区信息、第三方平台、物流企业和政府机构开放的物流信息资源,形成跨行业和区域的智能物流服务平台,重点完善冷链物流、跨境物流、电商物流等功能建设,推动全市物流信息互通共享。

打造冷链物流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农畜产品采收、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全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依托智能物流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与挖掘、GIS、移动信息等关键技术,为冷链物流提供最优化路径调度,实现农畜产品信息实时反馈和运营策略调整。

到2025年,建成乌兰察布市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并依托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实现冷链物流体系的构建发展,提升物流园区的信息化能力。

   

构建新一代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的产品和服务,推动电商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争创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创业。

专栏22:电子商务项目

   

建设乌兰察布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乌兰察布市特色农畜、工业等产品的线上交易。实现各旗县农畜产品、工业产品交易提供信息共享,促进各旗县农畜产品电商的差异化发展。高效整合农畜产品的信息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畜产品生产平台与物流信息平台的流通,实现农畜产品从生产、交易、流通、运输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深化大数据在农畜业的应用发展,提升供应链反应速度和灵活性,促进农畜产品交易标准化、互联网化和可追溯化,推动乌兰察布马铃薯、燕麦、红胡萝卜、蛋奶、牛羊肉的交易。依托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农村牧区电商大数据资源,为政府实施商贸交易活动进行市场监管和调控服务,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加快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及标准化建设。积极打造示范旗县区域公共品牌,增强农产品网络销售能力。加快推动农村地区特色产品“二品一标”认证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网络零售水平。依托京蒙协作,大力推广卓资县“卓资山珍”、化德县“塞北汉丰”、四子王旗“天梦草原”为代表的全市8个区域公共品牌,提升乌兰察布农特产品的品牌知名度。

发展电子商务新模式。建立健全“农户直接从事电商经营”“电商+龙头企业”“电商平台+农产品上行”“电商+订单种养殖”四种模式的电商帮扶联结模式,实现农村牧区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农村新媒体运营技能培训,培育培养全市农村内容新媒体电商“达人”。实现传统直营电商向电商2.0升级,推动全市农特产品龙头企业在“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运营平台开设店铺,借助新媒体平台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到2025年,建成乌兰察布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并实现与数字马铃薯平台、乌兰察布市特色农畜产品数字追溯管理平台、智能物流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进一步推动乌兰察布农畜产品的线上交易。

   

2.加快推进大数据与生活性服务业融合

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智慧康养等产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便民化、高品质、多样化发展。依托我市自然生态、人文历史、有机农畜产品、区位交通等资源优势和“生态草原·避暑之都·冰雪乐园”城市旅游形象品牌,围绕建设国家级文旅体康养示范区目标,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着力打造红色研学游目的地、周末休闲游目的地、健身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目的地。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旅游宣传展示、服务管理、旅游体验服务全方位升级。打造乌兰察布市游客集散中心,实现人客分流,促进旅游业服务水平和消费体验升级。

专栏23:智慧旅游项目

   

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暨一部手机游呼包鄂乌系统)。围绕“建设国家级文旅体康养示范区”目标,着力打造红色研学游目的地、周末休闲游目的地、健身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目的地,丰富假期,夜间等多元展示及服务体系,整合优化好全市旅游官网、微信小程序、微博等自媒体资源,打造涵盖旅游服务管理、旅游产品推广、个性化服务预订、旅游体验服务和市场监管应急救援服务的一体化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文化旅游体育综合融媒体服务平台。依托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辉腾锡勒黄花沟景区、林胡古塞旅游区、岱海景区等旅游资源,推进旅游产品、场所、机构基础数据与交通、公安、气象等动态数据的融合共享,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明确游客群体组成、旅游时间、喜好产品、智能交通、产业结构、智慧网评、银商数据、产业主题、网络舆情、视频监控、景区安全预警、场所应急防控、等特征模块,了解旅游市场、经营管理、精准服务,政策指导、等方面情况,通过数据可视化融合大屏及手机端提升对外展示功能,为乌兰察布旅游发展提供指导性建议。

建设集散中心散客自助旅游服务平台。依托全市游客集散体系建设,一体配套建设自助旅游服务平台,建立快速综合体验中心、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线上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线下游客集散中心相结合的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

建设智慧旅游康养示范基地。依托集宁避暑康养中心、岱海旅游度假区、辉腾锡腾草原康养度假区、林胡古塞旅游区、苏木山森林公园、后旗乌兰哈达火山精品民宿集群等避暑康养景区景点,加快医疗、养生、养老等相关健康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培育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建设智慧旅游康养示范基地。

到2023年,建成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线上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线下游客集散体系相结合的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打造完成智慧旅游康养示范基地,实现旅游的新业态发展模式,实现重点景区智能化升级。

   

全面推进智慧康养产业。通过融合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采集人体体征、居家环境等数据,推动家庭、医疗机构、康养服务机构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智能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满足日益提升的健康养老需求,推动智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专栏24:智慧康养项目

   

建设乌兰察布市百青国际健康城等品牌。紧抓百青国际健康城建设契机,加快看病就医、远程医疗、避暑康养等康养产业发展。以智慧康养平台为抓手,为全龄段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普惠养老、饮食营养、文化娱乐等服务,打造全国康养产业品牌。通过智慧康养平台、网站及微信小程序,依托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穿戴设备等技术手段,发挥“互联网+AI”的优势,通过采集人体体征、居家环境等数据,为居民建立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健康监测和远程看病服务,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康养模式。

到2025年,建成乌兰察布市百青国际健康城等品牌,构建国际化康养产业生态圈,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打造国家级生命健康服务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医康养一体化示范社区和全球高端医康养诊疗服务产业聚集区,打造全国康养产业品牌。

   

(六)建设呼包鄂乌数字枢纽,打造“草原云谷”新高地

1.建成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内蒙古枢纽核心区

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为契机,坚持“统筹布局、协同推进”“绿色优先、集约建设”“先行先试、创新发展”“超前布局、示范引领”,充分发挥乌兰察布在内蒙古国家枢纽节点的核心作用,促进内蒙古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发展,协同支撑“东数西算”。依托乌兰察布市在气候、能源、区位、交通及大数据产业集聚等优势,发展高可靠、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通过云网协同、多云管理等技术,构建低成本的一体化算力供给体系,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逐步形成北方重要的算力交易中心,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

2.融入数字丝绸之路战略枢纽

依托自治区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用,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创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文化、体育、旅游、教育等领域人文交流方式,发展“云旅游”“云展览”“云赛事”等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国际物流通道,构建数字物流体系,推广应用无人仓、无人车、智能仓储、智能运输传播等技术,加快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的数字化升级。

3.推进呼包鄂乌高水平智慧城市群建设

以呼包鄂乌高水平智慧城市群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坚持“九个协同”(即规划同绘、基础同构、民生同享、生态同治、交通同网、旅游同线、乡村同兴、政务同办、治理同管),推进乌兰察布市由“一座城市”向“一个城市群”转变。依托乌兰察布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基础,结合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坚持协同推进和特色引领的有机结合,加快实现智慧党建、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城管等领域智慧化建设,助力打造数据驱动、区域协同、互联互通的呼包鄂乌智慧城市群。

(七)打造数字社会治理,绘制数字示范新名片

1.大数据支撑党建建设

按照中组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要求,以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依托,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智慧党建”建设,构建乌兰察布党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党建工作,优化党群服务,创新党建信息化管理方式,实现全市党建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专栏25:“大数据+党建”项目

   

开展乌兰察布市智慧党建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在线培训(视频会议)、在线投票、考核管理、基层党校、在线组织生活会、党费管理、发展党员等模块,满足乌兰察布市基层党务、学习培训、党员考核、日常管理等业务需求,实现与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的互联互通。

   

2.大数据助力民生服务

政务服务。加快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持续推进建设全区统一政务服务移动端“蒙速办”app。积极推进呼包鄂乌“异地可办,四城通办”,丰富四地“互办互认”的政务事项,打造政务服务区域一体化的示范引领。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标准化监管事项风险清单和对象清单,开展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点、责任链”的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互联网 +市场监管”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监管体系,全力防范化 解市场监管风险隐患。

专栏26:“大数据+政务服务”项目

   

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线上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加强部门业务协调和信息共享,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到2023年实现政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0%,到2025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

加快与自治区平台的对接。持续推进建设全区统一政务服务移动端“蒙速办”app。打造建设全区政务服务移动端“蒙速办”app乌兰察布市分厅,并进行积极开展宣传推广。2022年底前接入150项服务应用。2025年基本实现交通、民政、人社、医疗、教育、水电气、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

积极推进“四城通办”。全面梳理呼包鄂乌四城“互办互认”的政务服务事项,打破事项办理的区域壁垒,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在证件办理、生活缴费等民生领域实现跨区域高效协同联动。到2023年,四地“互办互认”政务服务事项达到40项,到2025年,达到100项。

   

教育普惠。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原则,建设乌兰察布市“智慧教育云平台”。整合目前已有数据资源,进一步采集学校教学、学生学习、社会实践等各类数据,完善教育基础库的数据标准与规范、数据交换与管理等内容。按照学生层、教师层、学校层等不同维度进行数据重构和建模,运用大数据手段对教学监管、学生发展、教育评估、学生成长等进行深度分析及趋势研判,为教育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大力推进“5G+在线教育”新模式,鼓励重点中小学、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开展偏远农牧区在线教育试点建设。

专栏27:“大数据+教育”项目

   

建设乌兰察布市智慧教育云平台。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数据,汇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走班排课系统、教研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系统、教育评估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在线学习、学生成长电子档案、网络学习空间管理、家校共育等功能,推动大数据在教学管理、学生成长分析、学生在线教育、教师成长发展等方面的应用,为广大中小学师生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教育服务。到2025年,完成乌兰察布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

   

医疗健康。积极推进全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数据资源,为民众、医院及政府提供智能化的医疗资源配置、流行病跟踪与分析、临床诊疗精细决策、疫情监测及处置、疾病就医导航、健康自我检查等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依托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开展“5G+医疗”试点建设,充分利用5G的高带宽优势实现生命体征数据、影像诊断结果、电子病历等资料的高速传输,推动基于AI技术的医疗影像辅助诊疗,为偏远区域提供远程诊疗、辅助病理筛查等服务。

专栏28:“大数据+医疗”项目

   

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建设市民健康档案为手段,整合现有HIS、影像、检验、电子病历等系统数据资源,建设涵盖全体市民的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完善乌兰察布市医疗健康大数据资源库。为民众、医院及政府提供智能化的医疗资源配置、流行病跟踪与分析、临床诊疗精细决策、疫情监测及处置、疾病就医导航、健康自我检查等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到2023年,完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建设。

“5G+智慧医疗”建设。以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为试点,开展“5G+医疗”示范建设。重点探索在院前急救、远程会诊、异地监护、机器人手术等复杂场景下的应用模式。到2025年,全市范围内打造5家以上模式经验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医院。

   

3.大数据服务社会管理

生态环保。全面围绕“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要求,提升生态环保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快布设环水、大气、扬尘等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环保监测“一张网”,实现对大气、水、土壤、噪声等重要环境要素监控全覆盖。基于现有环保信息化应用,推动市、旗县、部门间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智慧环保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环保综合治理能力。加强环保决策支撑建设,推进重要环境要素预测预警,增强环境监管实时性、主动性和预见性。重点推进智慧水务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水利管理工作的感知、决策、预警、调度与控制能力。

专栏29:“大数据+生态环保”项目

   

完善生态环境智能监测网络。加强环保监测一张网建设,结合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黄旗海生态综合整治、辉腾锡勒高山草原“三化”治理等工作,围绕水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风沙源监测、草原退化监测等重点领域,优化监测点位布局,加快感知设备部署,推广应用微型监测站等方式,提升监测精细化程度,形成全市范围内对大气、水、土壤等各类环境要素及污染源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构建覆盖全市的智能生态环境感知网络。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范围内智能监测设备的规模化部署。

建设环保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汇集环境全要素监管、环境污染源监测、行政许可审批、环境稽查执法、环境质量发布、环境问题投诉等功能,建设全市环保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强化对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企业和区域的监督管理,促进环境监管模式创新。建立量化数据模型,提供对环境要素数据、污染源数据、行政审批数据、执法数据以及环境承载力数据的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实现环境监测趋势分析和智能预警,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水平。到2023年,启动环保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顶层设计工作;到2025年,环保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完成,逐步提供环境数据管理、智能预警研判等功能。

   

交通运输。整合现有智慧交通平台,统筹建设乌兰察布市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推进交通、公安、气象等跨部门、跨区域交通服务大数据融合应用。依托平台加强对“两客一危”及出租车的安全管理,开展智能交通导航和趋势分析预测模块建设,利用交通大数据开展出行建议、交通疏导等服务。推动5G、物联网等技术与交通业务的深度融合,开展全市“5G+车联网”技术试点,推进车联网信息交互与融合。

专栏30:“大数据+交通”项目

   

建设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通过对现有车辆主动安全监控平台、“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系统、货运信息平台、出租车车辆管理信息平台和公路路网视频监控系统的汇聚整合,统筹建设乌兰察布市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加强对“两客一危”及出租车安全管理,实现车辆实时位置信息、安全信息的监管,以交通大数据应用为切入点,通过设计交通仿真模型、模拟真实路况,为制定交通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到2025年,完成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

   

应急指挥。按照“平战结合、一主多辅、综合调度”要求,建设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管理平台,推动与公共卫生、消防、防汛抗旱、地震、气象、交通等相关单位应急资源互联互通,满足多业务、多场景、多系统协同调度指挥需求,形成全市集中统一、上下协调、指挥顺畅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大数据分析应用,开展应急事件、风险源等数据关联分析,实现应急事件预测预警,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专栏31:“大数据+应急”项目

   

建设全市智慧化应急指挥管理平台。推动与公安、农牧、防旱、消防、气象、交通等相关单位应急资源互联互通,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应急指挥联动体系。实现应急预案、人员物资调度、即时通讯、数据分析等功能,提供对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数据关联分析,提升应急事件实时响应和辅助决策能力。到2023年,建设完成市智慧化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建设。

   

雪亮工程。大力推进市本级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整合旗县(市、区)、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街道)视频资源,与本级综治视联网对接共享。

城市管理。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建设指南》要求,搭建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纵向对接国家平台、省级平台,联通旗县市区平台,横向整合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增强城市管理服务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大数据融合文化体育产业

实施文化产业与数字融合战略,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将所蕴含的价值内容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结合好,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快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以新形式、新话语传播红色文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和新兴媒体,打通教育引导、环境熏陶、作品感染、文艺浸润、典型示范、实践砥砺等实践环节。增强凝聚力,以文化自信促文化育人。加强文化设施数字化改造,支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创新表现形式,深化文化内涵。推进艺术大数据创作,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加强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支持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区特色的原创艺术IP。完善歌舞、绘画、戏剧等传统文化线上线下互动机制,上线一批富有特色的乌兰察布传统文化剧目,让传统文化“听得到唱得响”。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数字文化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建设“全民健身信息平台”。通过融合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动家庭生活、体育场馆、健身场所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智能化、个性化、多元化服务,全面推进智慧体育健身便民化、高品质、多样化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专栏32:“大数据+文化产业”项目

   

建设全市文化体育服务平台,涵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化艺术演艺展示和文化体育产业经济发展。开展数字文化资源普惠化行动:推进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数字文化馆建设、数字博物馆、数字体育场馆建设,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试点工作,保障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着力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深入推进“互联网+”,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文化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发文化服务功能和产品、举办文化消费活动,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文化资源传播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平台化拓展,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平台企业。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引导“宅经济”健康发展,鼓励线上直播、有声产品、地理信息等服务新方式,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数据全部共享到平台。到2023年初步建成全市文化体育服务平台。到2025年全面完成建设。

   

(八)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塑造数据要素新价值

1.加快数据资源采集汇聚

加快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全面盘点梳理各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源,形成全量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依托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各部门、各旗县政务电子化数据汇聚,实现数据的实时对接,并及时维护更新。

加快社会数据采集汇聚。建立社会企业大数据采集渠道,加快水、电、气等公共事业单位的数据采集,并将行业管理或服务需要的数据全量汇聚到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互联网数据采集,对于各单位管理与服务所需的网络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数据资源,通过购买服务、合作、众包等模式,实现统一汇聚。

2.建设完善数据资源体系

完善数据架构体系。按照数据管理质量要求,开展数据清洗、质量稽核、梳理融合,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搭建包括基础库、主题库数据库在内的数据架构体系,明确相关业务部门在数据库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为数据治理提供基础管理层级和职责分工支撑。

完善基础库建设。加快整合已建基础库数据资源,完善形成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房屋建筑物、宏观经济和空间地理信息五大基础数据库,汇聚相关政府部门人口、法人、房屋等主对象基本信息和状态,提供地理图层、经济发展等相关共享数据资源。基础库数据由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一镜像给各部门、各旗县使用。

开展主题库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领域,加快建设业务驱动的民生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发展等类别的主题库建设,重点推进政务服务、健康保障、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普惠教育等主题维度数据汇聚,为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

3.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加大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展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升级改造,支持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推送,支撑增量数据实时汇聚,与内蒙古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汇集全市视频信息数据资源,提供视频接入和视频共享能力,实现公安、交通、环境监控等跨部门视频共享。

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开放。优化数据开放目录,实现交通、医疗、教育、环境、旅游、气象等领域政府数据开放。对于商事主体基本信息、建筑物、气象等热门数据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开放服务。

4.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

数据统筹管理。围绕数据资源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建立完善包括目录管理、共享管理、监控预警、数据溯源、问题数据更新核准、服务管理、管理考核评价、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有据可依。建立可量化的数据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数据治理工作纳入各旗县市区和各部门绩效评价范围,定期开展考核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用。

数据目录管理。加强城市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梳理部门数据责任清单、系统数据清单、数据需求清单,建立和持续维护全市统一的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形成业务字典和数据字典。编制基础信息、主题信息和部门信息等资源目录白皮书。梳理社会数据资源情况,共同形成较为完整的全市数据信息资源目录。

数据共享管理。遵循“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在数据提供、汇聚和使用不同节点的权责,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负面清单,健全共享平台管理机制,促进共享数据提供、规范共享业务运行,强化全市数据共享的统筹管理,保障跨层级、跨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畅通流动和业务的高效协同。

数据质量管理。完善公共资源数据管理办法,建立一数一源责任体系,完成政务数据数源梳理,完善数据使用中的容错纠错机制。构建数据与数据、数据与系统的联动关系,通过数据联动提高数据可靠性,实现数据传输轨迹的可追溯。建立包含标准制定、评估、校验、监测、问题查询和质量分析的全流程管理工作机制。

数据安全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自治区相关数据管理办法为指引,建立市级统一规范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政务数据安全性和规范性。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专栏33:数据资源体系项目

   

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于统一技术架构和标准,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应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本级系统与市级大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实现全市政务数据的高度共享。加快公共数据汇聚,到2022年接入水电气、交通、医疗等企事业单位数据和重点企业数据。到2023年,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系统与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主要企事业单位数据和重点企业数据汇聚。

开展基础数据库升级。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采集、共享使用”的原则,建设和完善人口、法人、房屋建筑物、宏观经济和空间地理信息五大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与内蒙古自治区基础信息库实时对接。到2022年,依托已建的市级人口基础库,整合人社、民政、卫健委、教育等部门数据,丰富人口库数据内容;整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数据,加快法人库建设;整合住建局等部门数据,推进房屋建筑物库建设;整合自然资源局数据,开展空间地理信息库建设;整合统计局等部门数据,完善宏观经济库建设。到2023年,完成五大基础数据库升级建设工作。

建设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按照统一规范汇聚整合关联数据,推动各市直部门基于基础数据库和本单位业务数据库在政务云平台上按需建设,到2022年,完善城市管理、医疗卫生、市场监管、教育资源、应急资源、教育资源等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到2023年,建成医疗健康、教育资源、应急管理等一批重点领域主题库。

建设数据治理平台。建设数据治理平台,实现政务数据资源池中数据质量的持续治理,包括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和数据资产运营。到2022年,完成数据治理平台建设,提供较为全面的数据治理能力。

建设大数据挖掘分析平台。建设市级大数据分析平台,采用智能数据分析与挖掘、智能决策与预测等技术,对全市收集的各类数据进行分析,构建包括全市经济形势、城市治理、生态环保、信用监管、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大数据分析模型,实现对全市政务数据全方位、多层次、跨领域、多角度的分析与判断,提供统一动态视图呈现,实时掌握全市运行状态。到2025年,建成大数据挖掘分析平台,提供较为全面的数据分析能力。

建设数据开放平台。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进行升级,在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查询、下载、应用接口服务。优先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文化、教育、环境、气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的开放。到2022年,完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升级建设,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中可公开数据的对外开放,释放数据红利。

   

(九)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构建数字发展新堡垒

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

加快建设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全面覆盖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为基础信息网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采集与应用提供高效的安全防护。健全信息安全风险预警、情报共享、研判处置和应急协调机制,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提升综合预警分析能力。

2.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等级保护

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等级保护制度等为工作导向,落实现有党政机关信息化系统、大数据平台等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完成全市范围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资产整合,形成重点防护对象防护列表。全面推进等级保护制度在乌兰察布各部门、各旗县信息化建设中的有效落实。

3.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

以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为标杆,建设网络安全监管预警平台,实现对网络安全的实时感知、及时预警和应对处置。综合运用实时多源数据进行挖掘分析,采用深度学习、神经网络等算法监测各类漏洞和攻击等网络安全风险,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溯源能力。

4.强化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建设数据安全管控平台,围绕大数据全生命周期,对平台传输交换安全、存储安全、计算安全、平台管理安全及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开展全方位防护。推进应用分类分级、元数据管理、数据加密、数据隔离、防泄漏、追踪溯源等数据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数据流动安全。

5.加强安全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安全服务运营管理平台,提供渗透测试、漏洞扫描、配置检查、代码审计、App检测、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加快疫情、雪灾等公共安全事件下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输出,以网络畅通、快速响应为着力点,为政府、企业、群众等主体提供安全保障能力服务。

专栏34:网络安全筑盾项目

   

强化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梳理各部门、各旗县信息系统的安全等保现状,全面落实安全等级保护2.0,切实提升信息系统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到2022年,确保所有系统等级保护均在等保二级以上,重要信息化系统等级保护能力在等保三级及以上。

建设政务云安全防护平台。聚合乌兰察布市所辖业务安全所需的安全能力,将不同云服务商安全纳入到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利用开放弹性的安全能力资源池,统一安全产品能力和服务供给方式,形成安全检测、防护、审计、应急等安全保障基础能力,实现多云环境下不同服务商的云安全资源统筹管理与安全资源调配。到2022年,完成政务云安全防护平台建设。

建设数据安全管控平台。围绕数据从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到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开展数据安全管控平台建设。通过数据防泄漏、数据脱敏、数据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功能,实现全市数据安全风险“可查、可控、可防、可管”,确保提供给业务系统的每一条数据来龙去脉清晰,流向合规。到2022年,完成数据安全管控平台建设。

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平台。针对电子政务网、互联网、物联网等各类网络及党政机关网站、数据中心、大数据平台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评测、监测、防护、预警和评估,主动采集设备运行数据、承载的内容信息,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和预警体系,提供网络安全监测分析、事件追踪溯源以及遭受网络攻击后的快速恢复能力。到2022年,完成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建设安全服务运营管理平台。以安全服务类型为维度,对传统安全服务进行一体化整合与管理,提供渗透测试、漏洞扫描、配置检查、代码审计、App检测、业务流程评估、应急响应、风险评估等保建设咨询、上线前评估、漏洞管理、资产管理等服务功能,优化安全服务效率,提升安全服务价值。到2024年,完成安全服务运营管理平台建设。

   

(十)推动创新体系完善,提升产业发展新活力

1.完善创新载体建设

加强科研能力建设。依托我市冷凉蔬菜和燕麦两大院士专家工作站,推进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国家高层次科研院所的全方位合作,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积极申报种羊和草原酸奶等传统优势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面向行业技术创新需求,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示范性科技服务机构,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载体覆盖范围和质量。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主体集群,设立具有多主体投资、多样化模式、企业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

拓展双创服务建设。依托乌兰察布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乌兰察布创新中心等双创平台,集聚咨询、服务、培训等各类优势资源,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大数据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载体,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中小型企业和大数据人才、高新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人员。完善大数据体验中心建设,深入挖掘大数据应用下的政务服务、城市运营、产业发展、惠民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成果荣誉和发展潜力,构建数字乌兰察布市的一体化体验场景,打造内蒙古创新数据体验综合体。

专栏35: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项目

   

围绕数据中心、服务外包、网络安全、大数据新业态等领域,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孵化建设,持续完善创业配套措施,打造产业链条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到2023年底,完成150家企业的孵化,培育一批优秀的本土中小型企业。到2025年,完成300家企业的孵化,带动乌兰察布大数据产业发展,打造面向呼包鄂,辐射京津冀的双创示范效应。

   

加快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鼓励企业组建或积极参与跨行业、跨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体制机制,鼓励企业牵头组建或加入创新联合体,围绕石墨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特色种养等领域,共同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工程研究。

2.大数据人才培引

加快人才培养。构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各司其职、协同联通”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设立数字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专业,加快大数据人才培养。借助龙头企业优势,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应用型、技术型、运维型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工程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力量,为高校和企业人才培养提供技术支撑。

推动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大数据产业峰会、大数据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大会为契机,大力宣传乌兰察布“草原云谷”的产业效应,加快招才引智活动。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依托“草原英才”工程、“鸿雁行动”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引进一批大数据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开展与呼包鄂、京津冀经济圈的院校合作,为大数据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推进人才引进改革试行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大数据相关企业采用期权、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专栏36:大数据人才培引项目

   

建设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借助龙头企业优势,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有序开展大数据人才梯队建设,优先开展服务外包人员培训,全面开展网络安全和系统运维培训,适度开展软件开发人员培训,形成分工明确的人才梯队体系。到2023年,每年向乌兰察布市输出300名大数据产业人才。 到2025年,每年向乌兰察布市输出500名大数据产业人才。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对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统筹推进,保障工程建设有组织、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的相关工作。选取科研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委办局等单位的专家,成立乌兰察布市数字经济专家库,参与顶层设计、总体规划、项目论证等重大事项的咨询建议,共同推动乌兰察布市大数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能耗管控

健全大数据产业能耗双控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严格的能耗双控目标,落实能耗“双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大数据产业能耗双控工作。针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推进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实现PUE值测量,并纳入相关能耗数据在线监测系统。强化节能法规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用能行为。有计划地组织大数据产业相关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培训,贯彻落实国家的节能降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推广节能降耗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提高节能降耗管理、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

秉持“需求导向、急用先行”的原则,完善财政资金对乌兰察布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保障及统筹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方式,探索“政府引导,企业投资”的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试点示范项目资金支持,积极鼓励市场资金投入大数据产业发展各个领域。设立服务外包、双创孵化、大数据关联企业、人才培引等专项扶持资金。

(四)落实效果评估

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评估体系,严格审批各部门项目方案、预算申报、采购流程等。引进中立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乌兰察布大数据产业建设效果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指导后续信息化项目立项、投资估算等的重要依据,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以评促改。根据考核情况配套相应激励机制,提升各级各部门参与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大宣传推广

积极利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渠道,结合传统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对乌兰察布大数据产业的建设进行宣传报道,营造重视乌兰察布大数据产业建设的舆论氛围。充分借助大数据产业招商引资及交流活动为契机,及时传递乌兰察布大数据产业建设发展的新成果,激发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共建乌兰察布大数据产业建设发展,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充分重视信息公开和民意收集,根据企业、民众和社会组织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相关建设。

(六)深化开放合作

举办大数据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大会、网络安全高峰论坛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交流合作活动,参与全球性、全国性的大数据研讨会和大型峰会,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机制。推进区域战略合作,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通过京蒙对口帮扶及环渤海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合作交流,承接京津冀地区大数据产业优势资源。深度融入“数字丝绸之路”和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大数据服务能力向东北亚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辐射能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七)优化营商环境

结合乌兰察布市大数据中心发展布局,加强落户企业税收“在地化”管理,积极探索以信息化为依托、符合企业实际的征管模式,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加强招商政策指引,提供配套设施支撑,加快引进税源企业落地,提高异地企业本地纳税转化率。


展开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