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兰察布市旱作马铃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1-04-06 00:00

为充分挖掘我市旱作马铃薯发展潜力,加快推进我市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的关怀和李克强总理的指示精神,按照质量兴薯、绿色兴薯、品牌强薯的高质量发展思路,根据我市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挖掘旱作农田绿色无污染资源,以提高马铃薯产业供给质量与综合效益为核心,以发展有机旱作为新增长点,优化种植结构、选育优良品种、打造标准化基地、创建有机品牌、推广抗旱节水技术。建设一批旱作马铃薯示范和生产基地,把我市旱作马铃薯打造成全区、全国现代马铃薯的旱作有机重要品牌和发展典范。

二、发展目标

——旱作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单产达到800公斤/亩;

——开展有机旱作农业(马铃薯)认证面积达到35万亩;

——旱作马铃薯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旱作马铃薯种植订单面积力争达到30%以上。

三、区域布局

在全市范围内以马铃薯龙头企业为依托,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打造三个旱作马铃薯种植功能区,通过订单等方式,破解品种、技术和销售等短板问题,有效推进旱作马铃薯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旱作有机农业(马铃薯)种植区。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发展规模种植,打造一批有机旱作农业种植区。重点在商都县、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兴和县建设以生产鲜食薯为主的有机旱作鲜食薯功能区35万亩,主要种植以市场欢迎口感好、抗旱性强的品种。

二是旱作加工专用马铃薯种植区。重点依托马铃薯加工企业,在商都县、化德县、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建设以抗旱性强、淀粉含量高的品种为主的淀粉加工功能区65万亩。

三是旱作鲜食薯种植区。以乌兰察布马铃薯电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察右后旗马铃薯交易中心为依托,在察右后旗、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兴和县建设以鲜食薯为主的功能区100万亩,重点以口感好、薯型好、市场受欢迎的后旗红、黄金薯等红皮、黄皮黄肉品种为主。

四、推进措施

(一)典型示范引领,发展规模经营。一是示范推广。在全市范围内,重点依托有规模、有经验的企业和合作社,集中打造10个300亩以上旱作马铃薯核心示范区(除集宁区外各旗县打造一个核心示范区),通过示范建成综合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示范区。二是打造规模。在打造重点示范区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农民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通过土地入股、兴办集体农场等方式发展规模种植,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大户为依托,重点在商都、化德、察右中旗等地建设1万亩马铃薯高质高效以淀粉加工为主的种植基地,基地重点推广一批抗旱性强、淀粉含量高的新品种。

(二)引进抗旱品种,加快品种选育。一是引进优良品种。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抗旱性强、淀粉含量高的优良品种。2021年,引进克新27号、新大坪、晋薯16等,抗旱强、淀粉含量高的旱作品种,在商都县、化德县、察右前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建立马铃薯品种展示基地1万亩,加快新品种示范推广。二是加快品种选育。依托乌兰察布市农林科研所、乌兰察布市马铃薯首席专家工作站、国家马铃薯产业技术体系乌兰察布市综合试验站、农业农村部内蒙古马铃薯观测实验站等科研平台。积极引进国家和自治区马铃薯行业专家,集中力量选育抗旱强、淀粉含量高、适合机械化、抗病抗逆性强的新品种。三是鼓励企业创新。鼓励种薯企业和有种薯生产资质的合作社等种薯机构,要充分发挥我市良繁体系建设规模优势,积极培育适宜我市种植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马铃薯新品种,对于在自治区范围内推广新品种达到一定规模的,直接给予现金奖励。通过以上措施力争每年选育出适合我市旱地种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优质旱作新品种1-2个。

(三)集成旱作技术,提高产出效能。一是推广脱毒种薯。要改变旱作马铃薯自留种和相互换种的种植习惯,大力推广脱毒种薯,有效提高鲜薯的品质和产量,提升生产过程中的抗逆性。2021年旱作马铃薯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小整薯播种。小整薯播种可以有效降低种薯在发芽期对水分的要求,确保苗齐苗壮,减少病害传播,提高鲜薯品质。三是起垄覆膜。改变裸地平作习惯,大力推广起垄覆膜技术,重点在后山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操作的地块推广起垄覆膜种植模式。起垄可有效提高地温,避免在发芽期因地温太低造成的伤害。覆膜可降低土壤水分蒸发,提高有效水分利用率,提高地温抑制杂草。四是增加密度。目前我市旱作马铃薯种植习惯是大行距大株距的稀植方式,适当增加密度是提高产量的最直接途径。种植密度提高到2000-2500株/亩,即有充分的养分供给,又可保障鲜薯的产量和品质。五是机械化作业。深耕深松是提高田间土壤持水量、降低水分蒸发的有效途径,机械化作业可确保播种整齐度,便于田间管理统防统治,可有效降低鲜薯的机械伤,进而提高鲜薯商品率。

(四)推进绿色技术,生产有机产品。以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单元,按照“新型经营主体+科技+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农民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通过土地入股、兴办集体农场等方式发展规模种植,严格按照有机旱作农业规范程序要求实行“六统一”生产经营管理模式进行种植。打造一批区域稳定、技术成熟、生产规范、有注册品牌的有机旱作农业种植区。

一是增施有机肥。通过推广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改进施肥方式,培肥地力。每年在每个旗县建立2-3个200亩以上示范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保持在40%以上,逐步探索控肥增效新技术、新手段。二是推广中耕除草。旱作马铃薯农药使用重点是大量使用除草剂,通过培训积极引导农民通过机械中耕进行灭草,通过两次中耕可有效消灭田间杂草,还可提高地温利于块茎膨大。三是实行轮作倒茬。继续实施好国家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执行三年轮作模式。种薯生产基地严格执行四年以上轮作,商品薯实行三年以上轮作,保持产业可持续发展。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开展有机认证。

(五)培育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一是引进托底消费加工企业。继续加大引进与基地联系紧密、带动能力强、具有托底消费实力的加工等龙头企业。2021年重点支持在商都建设10万吨淀粉加工生产线,提升马铃薯加工转化能力,带动全市马铃薯托底消费,解决马铃薯种植户的后顾之忧。二是提升企业实力。鼓励龙头企业在集中连片的旱作马铃薯种植特色产区,兴建加工企业,积极引进设备、改进工艺、招引人才,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如土豆集将鲜薯干洗后分级包装,形成不同规格的产品进入市场,进而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三是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开发功能性食品和健康食品,促进马铃薯产品加工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升有机旱作农业的附加值和效益。

(六)多措持续发力,打造有机品牌。一是开展品牌创建。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对我市有机认证的有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生产有机马铃薯给予补贴,积极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二是打造公用品牌。立足我市有机旱作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和产品特色,打造“中国薯都·乌兰察布”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乌兰察布马铃薯”地域特色的有机旱作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规、依标统一使用区域公共品牌,将分散的农产品生产者联合成利益共同体。三是创建自主品牌。积极引导全市有机旱作种植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与品牌创建。

五、政策支持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利用自治区从国家下达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中调剂5%的资金,用于推进我市马铃薯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2021年实施以下马铃薯产业补贴政策。

(一)一级种薯补贴(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对全市使用一级种薯以上的马铃薯种植者进行补贴,初步计划补贴标准40元/亩左右。对在有机旱作马铃薯示范区内,有集中连片的有机旱作种植基地、严格按照有机旱作农业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标准生产和管理,并对生产的产品开展有机认证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贴,补贴标准150元/亩。(享受有机旱作补贴的新型经营主体不再享受生产者补贴)

(二)新品种科研技术推广补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种子工程的决策部署,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种薯企业、科研单位加大马铃薯新品种选育和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我市马铃薯现代化种业发展。对市内种薯企业、科研单位培育的马铃薯新品种,在全自治区内年推广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品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自治区内年推广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品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三)马铃薯加工订单补贴。对加工专用薯种植者给予补贴。在我市境内与薯条、薯片、全粉加工企业签订合同,形成有效订单的种植者,待签订订单的种植企业、大户与加工企业按合同的约定形成交易,给予订单种植户补贴150元/亩,旱地交易量不得低于500斤/亩,水地交易量不得低于4000斤/亩。主要品种有大西洋、夏坡蒂、布尔班克、英尼维特、希森6号、华颂7号、麦肯1号、民丰12号等。(享受加工订单补贴的种植户不再享受生产者补贴)

对加工企业给予加工补贴,鼓励市内马铃薯加工企业与种植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标准化种植且形成有效订单的,给予收购主体20元/吨补贴。主要品种包括以上加工专用薯等品种。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发改、农牧、科技、农林科研所等部门参加的旱作马铃薯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旗县农牧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规划、方案制定。

(二)强化技术服务。抽组市县两级农牧、科技等部门专家、技术骨干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带头人成立相应技术指导组,确立首席专家,为旱作马铃薯种植基地和示范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跟踪技术指导服务,推行“专家组+种植基地”“农业专家+示范区”的包联责任制。

(三)强化金融支持。协调提高马铃薯种薯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或授信额度,新增支小再贷款等优先支持旱作马铃薯小微企业。在马铃薯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旱作马铃薯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大灾保险等新产品,保障农民收益稳定。进一步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协调沟通,尽快推动马铃薯期货上市,帮助种植大户利用期货工具化解市场波动风险。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旱作马铃薯产业,合力推进马铃薯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旱作马铃薯种植的实施内容和创建效果纳入对各旗县市区重点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组织专家对全市旱作马铃薯种植进行评价,对不达标主体取消相应补贴,对成绩突出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科技服务团队要给予奖励。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发生虚假订单和套取相关补贴的行为,对优亲厚友、虚假订单等现象要追回补贴资金,取消来年享受补贴资格。

(五)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及其他现代公共媒体,广泛宣传旱作马铃薯发展政策、理念、技术和模式,倡导健康消费,提高广大公众的认知度。认真总结和深入挖掘各地推进旱作马铃薯种植成功典型,进行大力宣传推广,让更多的种植者看到效果见到实惠。针对市县乡各级政府、村级组织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等开展专题培训和现场观摩,提高认识和技能,形成各级政府支持、全社会积极参与旱作马铃薯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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